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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青山英才”推荐申报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18 17:19

    根据《关于印发<“青山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青山人才【2019】2号)文件精神,现就2019年度“青山英才”推荐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推荐申报类别

    分青山英才(产业领军人才)、青山英才(优秀青年人才)、青山英才(钢城工匠)3个类别,推荐申报的对象条件、申报程序详见各类别申报指引。

 

二、推荐申报方式

    推荐企业和申报人登录“武汉人才服务网”(http://www.whzc.gov.cn)在项目申报栏目选择区级人才申报-青山英才申报或直接访问青山英才申报(http://www.whzc.gov.cn/qingshan),按照申报内容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

    申报时间自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联系方式

1

青山英才(产业领军人才)

联系人:

 冯丽华 13971477321

 姚   畅 15871454716

 周小芳 18162778832

 卢   聪 15771116050

2

青山英才(优秀青年人才)

青山英才(钢城工匠)

联系人:

 冯丽华 13971477321

 高发桢 18971639626

 冯   峰 18627828123

 范   旭 18163068781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


2019年度青山英才(产业领军人才)

申报指引

 

一、资格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国敬业,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具有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积极投身钢铁、石化、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节能环保、高品质服务业等领域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重大技术成果转化、新型商业模式突破,得到用人单位与社会认可。每家企事业单位限定举荐1人。全区计划产生10名。

    1、创新类人才:举荐对象在我区企业担任核心技术骨干或高级技术管理人员,承担企业重大技术攻关或产品研发项目,所研发的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为企业主导产品且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举荐单位原则上要求上年度纳税额不低于500万元或为青山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支撑的重点企业,人才承载能力突出的重点企事业单位。入选后要求在青山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在青山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创业类人才:申报人应以创始人、合伙人身份在我区注册成立民营科技型企业,且为企业第一大自然人股东或持股不低于30%的主要股东。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企业年纳税额不低于500万元;为青山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支撑的重点企业,有重大的技术革新或商业模式突破,企业主导产品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获得有资质、有影响、有信誉的创业投资机构投资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二、产生方式

    1、单位举荐。举荐单位在网上注册,填写产业领军人才举荐单位相关信息资料,填报被举荐人姓名、身份证号和举荐类型。

    2、个人申报。申报个人在网上注册,填报相关信息资料,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3、复核认定。区委组织部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并会同相关部门提出青山英才(产业领军人才)建议名单。

    4、审定发布。建议人选名单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对入选人才颁发证书,签订三方资助协议,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三、申报材料

    1、《青山英才(产业领军人才)申报书》;

    2、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

    3、创新人才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证明材料;创业人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申报人股东证明材料,有创业投资机构重点投资的企业,需提供投资机构投资合同、资金拨付流水证明(需相关金融机构盖章确认)、验资报告等证明材料;

    4、与申报事项直接相关的其他材料。

 

四、有关事项

    1、申报人、举荐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本次入选资格和今后3年的申报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不得申报(主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除外)。

    3、已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不再重复申报。


2019年度青山英才(优秀青年人才)

申报指引

  

一、资格条件

    主要面向特别优秀的留青山创业就业大学生,要求政治素质过硬,创新能力突出、具有企业家潜质或较强科研创造能力、有青山情怀,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1日后出生),已在武汉落户,全职在青山工作(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或个人所得税)。全区计划遴选20名。

    1、国际排名前100名、国内排名前20名的知名高校博士生。国际大学排名主要参考四大榜单,国内排名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

    2、以创始人、合伙人身份在青山成立民营企业,个人持股不低于10%,3年内所创企业累计税收达100万元以上;企业估值达到一定规模,且已获得有资质、有影响、有信誉的创业投资机构300万及以上融资;所创办企业吸纳就业人员10人以上的优秀创业人才。

    3、近3年,在“青山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一、二等奖的人才,若获奖项目属于团队的,仅受理其中1人申报,且申报人需取得获奖团队其他成员认可;且获奖项目已在青山落地。

    4、为青山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支撑、作出重大贡献的重点企业或人才承载能力突出的企事业单位的核心技术骨干或业务骨干,得到所在单位认可并举荐。薪酬水平位于用人单位和行业同类岗位前列。

    每个企事业单位每个类别最多举荐1人(第一条除外)。符合以上多项对象条件的人才,仅申报其中一个类别。

 

二、产生方式

    1、单位举荐。举荐单位在网上注册,填写优秀青年人才举荐单位相关信息资料,填报被举荐人姓名、身份证号和举荐类型。

    2、个人申报。申报个人在网上注册,填报相关信息资料,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3、复核认定。区委组织部组织专家评审,出具评审意见,会同相关部门,结合专家意见,提出青山英才优秀青年人才建议名单。

    4、审定发布。建议人选名单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对入选人才颁发证书,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三、申报材料

    1、《青山英才(优秀青年人才)申报书》;

    2、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学历和学位证书(包括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主要学术成就、创新成果、主要荣誉、工作业绩等证明材料;

    3、符合第一条的博士毕业生,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或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等资料;

    4、符合第二条创业人才,还需提供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及本人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股东的证明材料;或提供近3年企业纳税证明材料;或提供投资机构投资合同、资金拨付流水证明(需相关金融机构盖章确认)、验资报告等证明材料;或提供所吸纳就业人员缴纳社保、个人所得税的证明材料;

    5、符合第三条的,提供“青山杯”获奖证明材料;

    6、符合第四条的,提供单位简介、创新实力或业绩成果说明、单位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7、其他与申报事项直接相关的材料。

 

四、有关事项

    1、申报人、举荐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本次入选资格和今后3年的申报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含引进生、选调生)、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含选聘生)不得申报;

    3、前期已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

2019年度青山英才(钢城工匠)

申报指引

 

一、资格条件

   “钢城工匠”人选主要面向在全区技能操作一线的高技能人才,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为所在单位和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得到所在企业高度评价。全区计划产生10名。

    1、获得国家、省市级奖励,带徒作用发挥较好,诚心传授技艺,所带徒弟成为了企业技能骨干、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在工作和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带领工匠团队攻坚克难,突破关键工艺,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难题,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成果,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2、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职业技能在同行业、同工种处于领先水平,在专业领域方面有一系列的创新技能方法、作业标准、技术成果等;掌握绝技绝活,有自己独创的、能够反映本行业技术水平的专利、或先进操作法;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重大贡献或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在本单位、本行业技能人才队伍中有号召力,同时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力。

 

二、产生方式

    1、单位举荐。举荐单位在网上注册,填写青山英才(钢城工匠)举荐单位相关信息资料,填报被举荐人姓名、身份证号和举荐类型。

    2、个人申报。申报个人在网上注册,填报相关信息资料,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3、复核认定。区委组织部组织专家评审,出具评审意见,会同相关部门,结合专家意见,提出青山英才钢城工匠建议名单。

    4、审定发布。建议人选名单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对入选人才颁发证书,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三、申报材料

    1、《青山英才(钢城工匠)申报书》;

    2、有效身份证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面)、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应包括职业资格等级页、照片页、职业工种及成绩页)、技术成果、专发明专利、及各种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

    3、其他与申报事项直接相关的材料。

 

四、有关事项

    1、申报人、举荐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本次入选资格和今后3年的申报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已被评为“湖北工匠”、“武汉工匠”的人员不再参加青山英才(钢城工匠)的评选。